《好人中国》河南许昌讯(通讯员:李国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的意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日前,许昌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们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人们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包括: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扶危济困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大型社会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创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加大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力度,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志愿服务意识,切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鼓励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力争到2020年,许昌市城区平均每万人拥有志愿服务组织数量达到20个;规范志愿者招募和注册流程,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富于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使其在开展志愿服务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全面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实现好人有好报。
《意见》强调,要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实施项目化运作,实现精准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供基本保障,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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