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中国》山东东明站讯(通讯员刘建伟 周贯华)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12·4”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12月4日上午,东明团县委组织县黄河义工协会志愿者在大润发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横幅、宣传单页等形式,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向过往行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倡议书》,耐心细致地为到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进一步引导了广大青少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同时也推动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今年的十二月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第一个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月,团县委将以此为契机,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正确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审核:麒鸣) 责任编辑:刘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