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中国》河北秦皇岛站讯(通讯报道:费林光)为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更好的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促进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程度,塑造台营镇良好形象。2019年5月9日台营镇人民政府和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利用“大集”人流量密集的特点,联合在台营大集进行普法宣传。 本次联合普法活动向群众发放了以台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环境整治人人参与》、《治理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乡》宣传单,根据宣传内容,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的一些规定,比如:《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一)擅自侵占、损毁乡村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二)在公共场所、村庄街道、乡间道路、田间通道倾倒渣土、垃圾、生活污水、粪便,堆放秸秆、树枝、杂物;(三)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上喷涂、张贴广告和海报等宣传品;(四)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等生产废弃物的。台营镇司法所和镇妇联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普法购物袋、《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继承公证指南》、《办证指南》、《秦皇岛市抚宁区民事案例选编》以及《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等材料。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100余份,通过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更容易理解以后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清洁家园,在全镇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刘建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