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中国》山东寒亭杨家埠雷锋驿站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守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全面打造“优质法援”品牌,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9年9月30日下午临近下班,我们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杨某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伤残鉴定级别为一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杨某某5万元,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杨某某又向省高院提出了申诉,再审开庭日期定于10月11日。考虑到他经济贫困、身体不便,开庭日期临近,时间相当紧迫,我们遂即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王长喜承办本案件。 王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经了解,当事人杨某某受雇于某建筑工程公司从事工地拆卸塔吊工作,在拆卸塔吊过程中从高处坠落,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治疗费用已花费20多万。双腿不能走路,丧失劳动力,整个家庭的主心骨顿时崩塌,妻子靠务农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这让原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加之法院的判决更是让杨某某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经村委会和好人中国雷锋驿站志愿者劝阻下来后,告知他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免费获得法律帮助。 王律师尽快为当事人办理了所需手续和材料,查阅了相关资料,积极准备庭审工作。10月11日王律师推着乘坐轮椅的当事人杨某某一起到省高院开庭,经过承办律师的积极努力,最终再审法院认定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重审。杨某某对我们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都非常感激,不仅替他争取了公平,也让他再一次对生活有了希望,挽救了他的整个家庭。 12月19日杨某某在寒亭区杨家埠村委干部和《好人中国》雷锋驿站工作人员陪同下,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无私帮助和援助律师尽心尽力办案,让杨某某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让这个原本支离破碎的家庭重拾了希望。 帮扶困难群众,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这是法律援助的职责所在。承办律师表态,一定不辜负援助中心和当事人的信任,尽百分百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大化。下一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会继续关注案情发展,组织专职律师团队负责本案,尽法律援助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在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上,争取作风再转变、境界再提升、工作再强化,以更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实干的举措,推动法律援助努力依法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让无钱有理的人打的起官司”真正落实到实处。 审核人:谭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