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中国》湖南慈利站讯(通讯员:姚邦欣) “姚局长,你好。我是莫我光,这次可能不行了,在我死后,请老干局一定要按照我的遗嘱委托捐献遗体,这也算是我为国家和人民作最后一点贡献了!” 老干局长姚邦欣郑重的答道:“好,请莫老放心,一定会遵从您的遗愿,配合您的家人,完成您的夙愿!”
12月6日上午,慈利县老干部服务中心领导一行来到医院看望病重的离休老干部莫我光。姚局长接过一个沉甸甸的牛皮信封,取出一看,原来是莫老的遗嘱、遗体捐献委托书、湖南医科大学捐献遗体登记卡等资料,上面有莫我光本人和爱人杨淑华的亲笔签名,时间是2000年3月8日。显然,早在20年前,莫老就已做出这一决定。
莫我光,1932年7月出生,1949年8月入伍,参加过抗美援朝。1955年3月转业到慈利县航运站,后在县水泥厂工作,1990年3月光荣离休。
“我已年近90岁了,随时可能停止呼吸。本人决定,死后不通知亲朋好友、不开追悼会,不搞任何形式的悼念活动。遗体无偿捐献给湖南医科大学做病理、生理解剖之用,骨胳可制作标来。这是我最后的期望。只有实现这个愿望,我才会酣眠九泉。”目行遗嘱文字,可以深切感受到莫老为国为民的无私奉献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
“自老莫2000年决定捐献遗体后,儿子儿媳不解,还有亲人多次劝解,都无法改变他的想法,这才写下委托书,请老干局的领导来帮他完成这个心愿。他做了一辈子的好人,也想了却他的这个心愿。” 杨阿姨红着眼眶说道。
莫老,是离休干部的典范,这份特殊的遗嘱更彰显了他的心底无私与大爱奉献,是新时代老干部的模范与榜样,值得后辈学习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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